银行以“国际化”为名收费应该缓行!

发布:小妖儿   时间:2006-7-4   阅读:688  

今天的新闻又在说建行开始收取“短信通知服务费”,而在此之前,各种跨行收费、查询收费都纷纷巧立名目了,这种收费来得也太猛烈了吧。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场景:一个人在马路上出了车祸,生命危在旦夕!这个时候,另一个人急急忙忙跑了过去,但并不是要送他去医院,而是说:你都要死了,快还我的钱,因为欠债还钱是“国际惯例”。

我想用这个比方来形容时下银行“伪国际化”的卑鄙行径——各种五花八门的服务收费——并不为过,更何况银行和储户的债权债务关系跟上述例子恰恰相反——储户并不是欠银行的钱,而是银行欠储户的钱。所以,短短的几个月,从跨行收费、查询收费到通知收费等等,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来得如此猛烈,称之为银行在“抢钱”都不为过。

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简单的逻辑就是银行在所谓服务收费国际化之前,应该先做到更重要的约束机制的国际化,否则,储户的钱收得再多,在法律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前提下,很可能是被银行拿去“填窟窿”。而不是拿去提高服务,这对储户来说是严重的不公。甚至搞不好会形成这样一个坏的循环,就是银行一只手在以国际惯例收钱,另一只手又以特殊国情造“窟窿”。

进一步说,对银行的约束机制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正规的法律制度,主要是惩罚性的,但是身处转轨时期,我们的法律对银行的约束存在很多漏洞,这个惩罚到底有多少?。第二类是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防止内部人控制,可是,从各种频频发生的银行大案一再发生就可见问题的严重——并不是作案手段和技术有多高明,而是简单的内外部勾结。第三类就是银行自我约束,就是所谓“道德律”。

可以说,这三道约束的“纺线”在转轨时期如此浮躁——“笑贫不笑娼”、“不讲道德”的环境下,前两个硬约束更重要,但推动一直迟缓,被银行钻了许多空子,而第三个软约束的道德律,银行目前的迅速的收费行径已经证明它在这方面,没有什么操守和道德可言了。

我们很难说,银行的查询和通知收费违背了什么法律,但这正如现在在中国包二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一样,它会破坏我们党和国家一再追求的“和谐关系”。换句话说,法律只是个高压线,在这之外其实有一个很大的行为空间,而这个行为空间不意味着你只要不违法你做的事都是好的,因此,这其中就要靠道德和伦理来引导。

金融是经济的发动机,而银行是中国金融80%的生命,中国经济是否健康,有赖于中国金融是否发生动荡。我们过去说,国有银行已经处于技术破产的边缘,如果这次银行改革之后银行的监管法律、制度和治理结构没有根本改善,大案要案还是一再发生,而广大储户反而被“国际化”为名乱收费,那么一旦这一次储户“用脚投票”,银行就很危险,而那时候,国家还要继续提供免费晚餐吗?

作为中国经济仰赖的国有银行,在我们国家需要进一步提倡道德,创造“和谐”的时候,有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创建一种商业文明。所以,在这个容易迷茫的转轨时代,银行应该老老实实的带头遵守法律,完善治理结构,而不是先行收费,坏了自己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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