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流氓软件联盟反思败诉原因 披露案件内幕

发布:追蝶   时间:2007-1-18   阅读:653  

来源:搜狐IT

  1月17日下午,反流氓软件联盟联合金山、江民、安博士、奇虎,召开“流氓软件的综合治理研讨会暨反流氓软件立法促进研讨会”,会上首先探讨了反流氓软件法律诉讼事件屡屡失败原因,披露了一审败诉的症结所在。此前,反流氓软件联盟与雅虎中国、中搜、千橡等的“流氓软件”官司中均败诉。

  据反流氓软件联盟代理律师黄锦深介绍,由于联盟技术人员和律师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存在披露和无法解释的一些问题。所以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不认可原告所主张的这些证据。

  首先,法院认为,不能保证所使用的电脑毫无瑕疵,以及不能保证所使用的一些软件是正版软件,也无法保证所告的流氓软件和其它软件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反流氓软件联盟尚缺少有效的证据。

  除了这些证据有待进一步确定之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反流氓软件所告的这些软件,是否构成侵权,目前尚无定论,因为目前法律上并没有对流氓软件或者恶意软件进行明确定义。

  据了解,目前,法律上尚无对恶意软件的定义,但是,互联网协会已经为恶意软件做了定义: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侵犯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恶意行为。其中,只要符合一项特征就可以被认为是恶意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