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完税后要及时开具完税凭证

发布:追蝶   时间:2007-5-6   阅读:1563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贺文华

  据新华社电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介绍,按照规定,纳税人完税以后税务部门要及时开具完税凭证。但由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直接接触纳税人,不掌握缴纳税款个人的明细情况,因此无法给每一个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宋兰最近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在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方式或者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会主动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她说,目前在个人所得税管理过程中,已要求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制度,落实全员明细申报制度的地方已开具个人完税凭证。

  据宋兰介绍,今年1至3月份,全国共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300万份,但她没有提供去年同期的相关数据。

  据本报记者了解,北京市继2006年发放了320万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之后,2007年陆续发放纳税人在2006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大约发放350万份,比去年增加约30万份。

  据悉,本市在每份完税凭证里,还同时发放年收入12万以上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政策提醒。在丰台、海淀、西城、东城、顺义等区县,出现了春节后扎堆开具完税证明的情况。

  目前,北京地税方面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一种是税务机关直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第二种是为单位职工的特殊需要集中开具完税证明:由代扣代缴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批量开具完税证明。最后一种方式是年终一次性开具完税证明:税务机关汇总核实纳税人全年个税纳税情况后,主动为每一个纳税人开具一张完税证明。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用于纳税人的留学、出国、购房、贷款等多种场合,眼下已经成为个人办理出国手续、贷款、诉讼证明等离不开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