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友亲历网店办证: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发布:追蝶
时间:200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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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计世网 沐石
8月21日,小张走进位于北京万达广场的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商务中心区工商所。
小张想在淘宝网上注册一家卖小饰品的网店,根据北京市工商局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自8月1日起北京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为了“避免以后被罚款和关店”,小张决定先给自己的店一个合法身份。
“请问,我想给网店办证,应该怎么办?”小张的询问首先就遭到了“修正”。工作人员告诉小张,没有单独给网店办证这一说,而是办理营业执照,办证后,选择在实体店经营,还是在网上经营,都只是一种形式。
小张领到一份《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后,工作人员让小张过一个礼拜再来,如果她的店名通过了核准,要进入下一个的流程还需两个证明,即房产证和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将住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但是,这两条,对小张而言,都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由于小张租房住,在向房东借用房产证时,小张被直接拒绝;而居委会要求她只有提供四周邻居全部同意的签字,才出具证明文件,但是她没有能够签到足够的名字。
碰壁之后,小张最终选择了放弃,然而,她没想明白的是,“网店注册为什么要和实体店注册同一标准呢?”
可操作性困惑
其实,不只是小张,在办证时遭遇碰壁的身在北京的个人网络卖家不在少数。
网店新证实行以来,到底有多少网络卖家去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记者在商务中心区工商所询问的结果是“有办的,但不多”;两次致电北京市工商局,得到的回答都是“过一段时间之后,有需要发布的,再统一对外发布。”不过,专家估计,与为数众多的网络卖家相比,去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人数不会乐观。
“营业执照很难办得下来”,经营保健用品为主的淘宝三钻卖家“窗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由于网络卖家大都在家里做生意,按照要求,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其登记注册按照《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提交房产证、以及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拿房产证来说,由于不少卖家在北京都是租房居住,大多数房东因为担心承担责任,而不愿意出借房产证。” 经营日韩女装女鞋的淘宝五钻卖家“影子”说。
而幸运的拿到了房产证,或是在自家住房开展经营的卖家,不少则被挡在了证明文件上。据网络卖家反映,各处居委会的要求并不相同,有的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居民签字即可,有的则要求整栋楼居民都要签字并公示,有的则直接拒绝。
据记者调查,朝阳区茉藜园的居委会明确表示不会出具这个证明,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之前小区举行过一项入户调查,内容是同不同意有人在小区住宅内开店,结果60%的人不同意,开网店也属于开店,所以不予盖章。
崇文区富贵园居委会也表示不会出具此类证明,原因是没有收到过相关通知。
“全部按照实体店的办照程序,不符合网店的实际情况。”“窗花”说,新政是在用传统的思维管理网络时代的新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