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降低认定门槛
发布:追蝶
时间: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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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季杰
昨天上午,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司巡视员耿战修在中国创业家论坛上透露,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的《认定办法》做了很大改进,能让更多高科技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体现了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决心。
耿战修介绍说,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种状况与我国目前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如果不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经济发展难以为继。科技部专门设立节能减排专项,到目前为止,“十一五”期间已安排节能减排的相关研究课题348个,总经费约40多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入达100亿元。
对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耿战修透露说,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的《认定办法》在老《办法》基础上做了很大改进。
例如,过去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依据产品来确定,而新认定办法则扩大到服务,要求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包括八大领域,主要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等六大类技术领域和高技术服务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两大类行业领域。将高技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领域,是一大突破,说明了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决心。
此外,《认定办法》取消了地域界线,不分(开发)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按照新规定,园区外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高新”认定,享受15%的低税率优惠。